天津民间借贷律师 法律 关注:2.68W次 天津民间借贷利息关于天津民间借贷利息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标签: 律师 债权债务 借贷 债务债权 民间 天津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guwen/falv/dwgwl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