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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刑事立案告知对象

交通肇事刑事立案告知对象

交通肇事刑事立案告知对象
交通肇事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


关于车祸的赔偿不是简单的通过脸部损伤就能确定的,因为治疗脸部损伤所产生的医药费,整容费等这些都不是受害者可以选择的,况且脸部损伤的伤残级别也不一样,就算是法官,只知道受害者是脸部损伤,在没有其他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也无法判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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