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方过错 法律 关注:2.55W次 婚姻法女方过错离婚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标签: 婚姻法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法规 过错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guwen/falv/1g1l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