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骗取失业保险金的行为的处罚是什么呢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关注:1.47W次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标签: 刑事辩护 骗取 刑事处罚辩护 失业 处罚 保险金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bianhu/bianhujieda/e9en1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