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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魚塘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簽訂魚塘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簽訂魚塘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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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魚塘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1、承包魚塘情況說明。承包合同中應對所承包魚塘的位置、面積及用途,以避免因對所承包魚塘的情況約定不明而導致日後產生爭議。
2、承包期限。
3、承包費及支付方式。主要是將承包費的數額及支付時間約定清楚。
4、承包費減免。
5、承包權轉讓
6、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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