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立案標準 擾亂公共秩序罪 關注:1.87W次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符合下列條件:(1)行為人實施了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行為;(2)必須造成嚴重後果。同時具備上述兩個條件的,應當立案。本罪是結果犯。對於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則不構犯罪,不予立案。 標籤: 竊照 立案 非法 器材 竊聽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zuimingku/raoluanzhixu/gzj1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