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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實際由誰承擔?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實際由誰承擔?

對於購買商品房的老百姓來說,對於契稅應該都比較熟悉,除了這個稅之外,關於房屋的稅還涉及到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這兩個重要稅種。尤其是房產稅,近年來一直在進行改革,這關係到整個房地產市場。那麼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實際由誰承擔?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做個具體介紹。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實際由誰承擔?

一、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實際由誰承擔?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國家稅務局關於簽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規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因此,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或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三、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物件是誰?

土地使用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物件,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稅型別。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

由此可見,房產稅是針對房屋產權所有人徵收的,而土地使用稅的義務納稅人則是土地的實際使用者,這就是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實際納稅人。目前關於房產稅的計算,有兩種方式,按照房產殘值計算和按照租金收入計算。而土地使用稅屬於地方稅收,由各地政府部門制定具體的納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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