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訴訟仲裁解答 >治安管理律師解答 >

公共利益的界定

公共利益的界定

公共利益則是指能夠滿足一定範圍內所有人需要的物件,即具有公共效用的物件,或者說,能夠滿足一定範圍內所有人生存、享受和發展的、具有公共效用的資源和條件公共利益,從字面上理解,可稱之為公共的利益,簡稱公益。

公共利益的界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zhongcaijieda/zhianjieda/vypz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