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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託管是什麼樣的

品牌託管是什麼樣的

是指品牌把部分管理職權委託給特定個人或機構代為管理的經營形式。託管機構必須具備人員、渠道、資金、管理相對完備的優勢;被託管單位存在人員、渠道、管理嚴重匱乏,不能滿足市場需求。通過建立託管與被託管的關係,達到強弱聯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八條申請商標註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託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託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第十九條商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委託人申請註冊的商標可能存在本法規定不得註冊情形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明確告知委託人。
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申請註冊的商標屬於本法第四條、第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託。
商標代理機構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註冊外,不得申請註冊其他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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