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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送達是什麼意思

留置送達是什麼意思

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把訴訟文書留放在受送達人住所的送達方式。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留置送達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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