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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場拆遷補償規定有什麼?

養殖場拆遷補償規定有什麼?

一、養殖場拆遷補償最新規定有什麼?

養殖場拆遷補償規定有什麼?

養殖場拆遷補償有以下最新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二條 【搬遷與臨時安置】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一份是國家乃至地方,不會專門針對養殖場制定相應的拆遷補償規定。

首先佔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經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使用權而不是一種所有權。使用權在拆遷中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的年產6倍之上來進行補償,這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這屬於徵地補償。

第二份補償是地上附著物

地上附著物要強調一點,政府在拆遷的時候說地上附著物是違章建築,我們要打擊好這點,這絕不是違章建築。在土地承包經營權上所從事的農牧畜業、養殖業、種植業本身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的土地承包也好耕地也好所應該乾的事情,上邊所建的建築絕對不是一般的違章建築。首先是沒有改變土地的用途和屬性,這個涉及不到違章建築的問題,這是一種打壓拆遷心理價格的手段而已。地上附著物補償包括相關廠房、養殖設施、養殖工具、相關的附屬設施、包括用電用水和環評的處理設施了,都屬於補償範圍,而且是不可移動的補償範圍。

第三部分是搬家補助費

已投入資產補償,顧名思義,建設養殖場時投了多少錢在圈舍、養殖設施裝置上,注意,這部分補償是給搬不走的物的補償,雞能哄走不給補償,裝置能搬走不給補償,但可以給下邊提到的搬家補助,這部分補償一般通過評估確定。

第四部分是停產停業損失

補償是結合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年限來計算停產停業損失。停產停業損失有些地方是按照每頭豬補償200來算,這種按照每頭豬、每隻雞多少錢來賠償的方式方法是不科學的。我們都清楚養豬養雞是一年要養好幾批,單純補償這一季養豬養雞的錢,完全不能彌補損失。應該在一個評估體系當中進行停產停業損失的核定,而且不能經過納稅,因為養殖業往往都是都不納稅的,其他的還涉及到搬遷安置問題。

二、養殖場違法拆遷怎麼舉報?

對於違規拆遷的情況,可以向上級國土部門申訴,或者同級政府申訴,如果涉及貪腐現象可以向紀委和檢察院報案最好向紀委舉報。一般找拆遷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投訴。如果拆遷的是地方政府,則要向上一級政府部門的建設部或紀委投訴。

拆遷是指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檔案,依法拆除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範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並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法律行為。

如果養殖場被違法拆遷了的話可以向國土局進行投訴或者是直接找當地的政府進行申訴。在拆遷之前要進行暫時安置費;設施裝置費;停業損失費的賠償。

標籤: 拆遷 補償 養殖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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