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能作為債務糾紛中的證據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關注:2.84W次 可以的。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電子資料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資料交換、網上聊天記錄、部落格、微部落格、手機簡訊、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資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 標籤: 債權債務 債務債權 證據 債務糾紛 錄音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zhaiwu/zhaiquanjieda/8pvro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