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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的代位權如何行使呢

債權人的代位權如何行使呢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應以自己的名義提起,且必須通過訴訟程式行使,方可達到債權保全之目的。
一方面存在著因訴訟時效中斷,因第三人提出執行異議的情況,必須經過訴訟程式而對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加以確立。
同時只有通過裁判方式才能保證一個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所獲利益在各個債權人之間合理分配,也可以有效地防止債權人濫用代位權,防止隨意處分債務人的權利或將債務人的權利充抵自己的債權。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535條規定: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債權人的代位權如何行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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