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債權債務 >債務債權 >

如果有借條到期未還怎麼辦?

如果有借條到期未還怎麼辦?

一、如果有借條到期未還怎麼辦?

如果有借條到期未還怎麼辦?

如果有借條到期未還的,可以主動的向他要賬了。如果對方拒不配合,或者負債較多,建議儘快起訴保障自己的權益,否則對方可能轉移財產或被優先償還了其他人的財產,自己的權益就無法有效的保障了。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權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確定,因為未按約定時間還款就等於侵害了債權人的利益,故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債務的訴訟時效起算點應為約定還款期限界滿之次日,此種情況下,應該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對於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

對於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第一次要款被拒絕就應當視當其權利受到了侵害,其訴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次日開始計算。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對於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一般情況下是基於債務人出具欠據前,雙方已有經濟往來,債權人向債務人索要或經過結算後,債務人需給債權人款項,因為存在債務人沒有能力給付或拒絕給付的情況,從而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欠據,此時,債權人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借條超過了還款日期的,可以先雙方協調協調處理,如果雙方可以延遲還款或者其它的情況達成了一致意見的,那麼是可以具備法律效力的,對於拒不執行有關裁定的,還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

標籤: 借條 到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zhaiquan/zhaiwuzhaiquan/n739p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