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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追討的有效期是多久?

欠債追討的有效期是多久?

欠債追討的有效期是多久?

欠債還錢且按時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必須遵守的誠信守則,將這種靠自覺遵守就會完成的事情變成由法律來執行,兩方對簿公堂,終歸會有一些傷感情,但在維護各人權益面前,法律會是我們追回欠款的最後手段,也會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享有債權請求權,可以在債權訴訟時效內進行債權追討,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式。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債務追討的有效期是多久

債務追討的訴訟時效

1、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3、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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