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債權債務 >民間借貸 >

夫妻共同債務新規是什麼?

夫妻共同債務新規是什麼?

一、夫妻共同債務新規是什麼?

夫妻共同債務新規是什麼?

夫妻共同債務新規是: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要是因一方過錯而離婚的話,此時過錯方是需要對無過錯方進行離婚損害賠償的,但是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這個時候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話,也是需要在雙方之間均等的分割,不存在過錯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的情況。

二、離婚時哪些財產不會進行分割?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後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財產。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婚後購買的有形財產,股權轉為了貨幣,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發生了改變,其價值取得始於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的,離婚時,不能要求以共同財產或要求另一方以其個人財產進行抵償。而對於用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從事投資、經營、或者婚前投資婚後獲得分紅,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離婚財產分割達不成一致怎麼辦?

離婚財產分割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訴離婚,由法院判決財產分割。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的規定了相關的夫妻之間在解除婚姻關係的時候需要先通過友好的方式進行充分的協商,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簽署一份協議,這份協議經過雙方的簽署之後就自行生效了。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只能選擇訴訟的方式。

標籤: 新規 債務 夫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zhaiquan/minjianjiedai/g374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