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鑑定的時間如何確定
- 醫療事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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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鑑定的時間會在法醫鑑定報告上註明,並有法醫的簽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除外。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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