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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年齡限制

駕照年齡限制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規定,年齡限制如下: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70週歲以下;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
3、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20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4、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1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5、申請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在24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6、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6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7、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在20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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