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職務侵佔辯護 >

侵佔4000元怎麼判刑

侵佔4000元怎麼判刑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職務侵佔應侵佔公司、企業等單位財物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才達到量刑的標準。但如果該收款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則涉嫌貪汙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
【貪汙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侵佔4000元怎麼判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zhiwuqinzhan/r00dy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