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適用物件有哪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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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犯罪時未成年的人(中國為未滿18週歲)、審判時懷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人等。
中國法律規定,犯罪時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年滿75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明確規定將“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這兩類人排斥於死刑適用物件之外,進一步限制了死刑的適用範圍。
前者主要考慮其尚處於世界觀形成時期,心理可塑性強,應著重教育改造。
後者則體現了刑罰的人道主義原則。
《刑法》第四十九條 【死刑適用物件的限制】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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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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