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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打架鬥毆雙方撤訴是否可以

當打架鬥毆雙方撤訴是否可以

當打架鬥毆雙方撤訴是否可以

人類與動物最大的區別既是可以使用工具和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緒,尤其是中國的社會大多數的人比較喜好和諧的社會環境,但仍然存在暴力的不文明行為,比如:打架鬥毆。此類事件發生機率較大的是青少年群體,而打架多為群架,性質一般較輕。那麼,打架鬥毆雙方撤訴是否可以呢?

一、打架鬥毆雙方撤訴

1、如果是一般的打架鬥毆行為,公安機關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公安機關會不予立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3、涉及刑事犯罪,由國家公權力支援公訴,與原告撤訴沒有直接關係。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法院會依法判決。如被害人得到民事賠償原諒了被告,可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不影響刑事部分的審理,如賠償了且得到被害人的諒解,法官會在審理刑事部分量刑時考慮。且依刑法292條規定,聚眾鬥毆,致人重傷的,依照本法234條(故意傷害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打架鬥毆構成刑事犯罪的

重傷甚至死亡

1、打架鬥毆,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聚眾鬥毆罪處罰。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

2、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為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後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為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於刑事法律調整的範疇,應具有懲罰性。

4、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刑法第37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綜上所述,有關打架鬥毆雙方撤訴則麼處理的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討論,首先如果打架構成的傷害只是輕傷則公安機關不一定立案,如果立案雙方撤訴可以放棄;但是如說情節性質比較嚴重涉及到刑事案件法律規定不可隨意撤訴。因此做事要三思而後行,切勿衝動不計後果。

標籤: 撤訴 打架鬥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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