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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押證有什麼作用

換押證有什麼作用

換押證有什麼作用
律師解析:換押證的作用是:
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與人民檢察院遞次移送交接時,移送機關應當填寫《換押證》作為憑證。
移送的情況包括: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終結後人民檢察院決定受理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或者偵查終結後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
在執行逮捕、拘留的時候,遇有緊急情況,不另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查。
第一百四十一條
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檔案,應當查封、扣押;
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檔案,不得查封、扣押。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檔案,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調換或者損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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