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人員人數是怎麼規定的?
- 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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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1、偵查人員人數的規定是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
2、偵查人員指的是對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的專門機關參與偵查活動的有關工作人員。其主要任務是圍繞蒐集證據,揭露和證實犯罪,查緝犯罪人,以及實施必要的強制措施這一總體任務,而進行的各種有機結合的職能活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以後,偵查人員對其進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
2、偵查人員指的是對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的專門機關參與偵查活動的有關工作人員。其主要任務是圍繞蒐集證據,揭露和證實犯罪,查緝犯罪人,以及實施必要的強制措施這一總體任務,而進行的各種有機結合的職能活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以後,偵查人員對其進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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