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賭博場所但未參賭怎麼判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關注:1.83W次 提供賭博場所的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具體量刑是:《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標籤: 賭博 場所 刑事辯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參賭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xingshifudai/wl977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