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證的手機多久可以歸還
- 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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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及時退還;經核實屬於他人合法財產的,應當登記後立即退還,如果確實是犯罪相關的,公安部門是有權不歸還的,對與案件無關的物品,不得扣押。
對扣押的物品,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調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對與案件有關的需要作為證據的物品,可以扣押;對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佔有的財產,不得扣押,應當予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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