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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色情連結立案標準是怎樣?

販賣色情連結立案標準是怎樣?

一、販賣色情連結立案標準是怎樣

販賣色情連結立案標準是怎樣?

以牟利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終端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內容含有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淫穢電子資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一)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訊檔案十個以上的;

(二)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音訊檔案五十個以上的;

(三)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刊物、圖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

(四)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資訊,實際被點選數達到五千次以上的;

(五)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資訊,註冊會員達一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穢電子資訊收取廣告費、會員註冊費或者其他費用,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七)數量或者數額雖未達到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準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嚴重後果的。

利用聊天室、論壇、即時通訊軟體、電子郵件等方式,實施本條第二款規定行為的,應予立案追訴。

以牟利為目的,通過聲訊臺傳播淫穢語音資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向一百人次以上傳播的;

(二)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傳播色情資訊會被判拘役嗎

傳播色情資訊是有可能會被判拘役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四款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條單位犯本節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該條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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