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非法集資的要件有哪些?
- 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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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投資理財市場的不斷壯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發行虛假證券,進行非法集資的犯罪活動愈演愈烈。不少投資者都上當受騙過,對專案投資了卻沒能拿回本金和利息。當然,判斷一個集資行為是否構成非法集資,要從幾方面入手。那麼,構成非法集資的要件有哪些?下面小編就給大傢俱體講一講。
一、構成非法集資的要件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明確構成非法集資需同時具備四個特徵要件: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
二、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有哪些?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祕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三、如何防範非法集資?
1、要人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專案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承諾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一定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由此可見,構成非法集資的要件包括未經有關部門批准進行吸收資金、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和承諾未來一段期限高息回報等。非法集資的手段很多,集中表現在非法發行證券、利用專案進行集資、利用生產經營集資。對於老百姓而言,在投資之前要擦亮眼睛,不要受所謂高息回報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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