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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500條指的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500條指的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500條指的是什麼?

最新的刑法修訂案將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列為一個新的罪名,並且為了更好的審理此類案件,兩高出臺了關於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案件適用法律的司法解釋,對量刑標準的認定做了細緻的劃分。那麼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500條指的是什麼?下面小編結合最新司法解釋內容和大家講一講。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500條指的是什麼?

有關司法解釋對於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些情形包括: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等。

二、何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

相關司法解釋對這一認定標準也作了明確規定,基於不同型別公民個人資訊的重要程度,解釋分別設定了“50條以上”“500條以上”“5000條以上”的入罪標準,對於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50條以上即算“情節嚴重”;對於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標準則是500條以上;對於其他公民個人資訊,標準為5000條以上。

此外,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都被規定為“情節嚴重”。

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2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為人屢教不改、主觀惡性大,解釋也將其規定為“情節嚴重”。

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有哪些特點?

1、從危害角度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犯罪已成為其他各類犯罪的上游犯罪,多數是以非法獲取個人資訊為前提。

2、從打擊情況看,內部人員把資料洩露出來,成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主體。

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犯罪已經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鏈,從非法收集、提供竊取、交易、交換等各個環節。

綜上所述,兩高的司法解釋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量刑標準做了進一步明確,其中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500條指的是非法獲取,洩露公民住宿、交易、財產安全方面的資訊達到500條以上,就被會認定為情節嚴重。犯罪嫌疑人會被處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作出如此嚴格的規定,就是為了更好的打擊此類犯罪活動,維護公民的個人資訊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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