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賭怎麼取證
- 刑事犯罪辯護
- 關注:1.97W次
一、網賭的取證,即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收集證據:
1、上下線之間言詞證據;
2、電腦硬碟的資料;
3、通話記錄及簡訊記錄;
4、銀行轉賬明細。
二、網路賭博是賭博的一種,取證過程和一般賭博基本相同,關於電子證據的收集與保全:
1、偵查機關對於能夠證明賭博犯罪案件真實情況的網站頁面、上網記錄、電子郵件、電子合同、電子交易記錄、電子賬冊等電子資料,應當作為刑事證據予以提取、複製、固定。
2、偵查人員應當對提取、複製、固定電子資料的過程製作相關文字說明,記錄案由、物件、內容以及提取、複製、固定的時間、地點、方法,電子資料的規格、類別、檔案格式等。
3、由提取、複製、固定電子資料的製作人、電子資料的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附所提取、複製、固定的電子資料一併隨案移送。
4、對於電子資料儲存在境外的計算機上,應當由能夠證明提取、複製、固定過程的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記明有關情況。必要時,可對提取、複製、固定有關電子資料的過程拍照或者錄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xingshifanzui/09vp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