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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砸車窗盜竊什麼罪?

行為人砸車窗盜竊什麼罪?

行為人砸車窗盜竊什麼罪?

一、行為人砸車窗盜竊什麼罪?

涉嫌盜竊罪,盜竊屬於目的,砸壞車窗屬於手段,按盜竊罪定罪處罰,在量刑時可以從重處罰,屬於酌定情節。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犯罪嫌疑人砸車窗盜竊的判刑標準有可能是三年到十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盜竊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話,有可能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砸車窗屬於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請根本性的目的還是要盜竊。

二、構成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物件,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築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物件。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物件。

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裡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盜竊違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佔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竊取,是指行為人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單位)佔有。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這種情形,最終砸壞車窗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當然也是要由犯罪嫌疑人來承擔的,犯罪嫌疑人在實施盜竊的時候所採用的犯罪手段是砸車窗,在量刑的時候不排除法院會將這一犯罪情節作為從重處罰的依據。但最終還是要看犯罪嫌疑人所盜竊的車內物品的價值了,就算什麼都沒有偷到,也要及時報案的。

我國的刑事案件的處理原則中,對於犯罪行為人的犯罪行為定罪的時候,是需要結合”行為與目的同時存在“的原則的,也就是說,是要看行為人帶著何種目的實施的行為,如果是帶著盜竊目的實施的行為,那麼此時就是可以認定為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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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行為人 盜竊 車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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