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開設賭場罪判處緩刑機率

開設賭場罪判處緩刑機率

開設賭場罪判處緩刑機率

開設賭場無疑會帶來十分豐厚的利益,但開設賭場是被我們國家法律所禁止的。如果您身邊有人因為開設了賭場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將被判處刑罰。您想具體瞭解其到底會不會被判處緩刑,那麼今天本站小編“就開設賭場罪判處緩刑機率”做以下分析。

一、開設賭場罪判處緩刑機率

開設賭場罪判處緩刑機率決定於開設賭場被判處的實際刑罰,若是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同時又符合緩刑條件的才可以被判處緩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情況,就不符合判處緩刑的前提條件。所以,開設賭場罪的情節對是否會被判處緩刑起著基礎作用,同時還要求符合判處緩刑的條件才可。

二、開設賭場罪

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開設賭場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營利為目的,以行為人為中心,在行為人支配下設立、承包、租賃專門用於賭博的場所。提供賭博用具讓他人賭博的,其場所公開與否並不影響犯罪構成。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判處緩刑的條件

緩刑,也稱為暫緩執行刑罰、暫緩量刑、緩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種刑罰制度。法院在刑事審判中,根據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如在考驗期內,滿足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將不再執行的一種制度。因此,簡言之,緩刑是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以上就是小編對開設賭場罪以及判處緩刑條件的知識闡述,因此,開設賭場罪被判處緩刑的機率呢就要結合當事人的犯罪情節具體分析。如果您對相關的開設賭場罪的具體情節問題想進一步瞭解,您可以詳情諮詢本站網站上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給你更準確的解答,幫助您切實解決問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xingshichufa/jwop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