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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幫信罪取保後多久到檢察院

涉嫌幫信罪取保後多久到檢察院

涉嫌幫信罪取保後多久到檢察院

一、涉嫌幫信罪取保後多久到檢察院?

取保候審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並無明確規定,但取保候審的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移送審查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條件是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認定的案件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三、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四、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在取保候審期間需遵守哪些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期間並不停止案件的偵查工作,只要公安機關偵查的證據確實充分,且經過調查以後犯罪事實清楚,公安機關就應該立即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但經過進一步調查確認不構成犯罪的,應該立即釋放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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