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更改治安拘留期限可以嗎?

更改治安拘留期限可以嗎?

更改治安拘留期限可以嗎?

一、更改治安拘留期限可以嗎?

通常情況下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不能隨意變更的,意思就是公安機關一開始決定行政拘留幾天的話,那在後期執行的過程當中總不能無緣無故的就變更治安拘留的期限。治安管理處罰法當中規定治安拘留的期限通常是15天,合併執行的也不能超過20天。

治安拘留通常是不能變更期限的,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關在公安機關拘留所內,一般不超過十五天,是一種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2、己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週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該條對於適用物件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於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麼不同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採用的。

3、適用物件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兩者有著罪與非罪的界限。

4、羈押期限不同

對於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20日。

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不能隨意更改的,按照案件的情節確定拘留的時間,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包括性質不同,法律根據不同,適用物件不同還有羈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一種保障性措施,也是屬於訴訟行為,行政拘留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

標籤: 期限 治安拘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xingshichufa/eezx9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