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妨害文物管理罪怎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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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嫌妨害文物管理罪怎麼量刑?
妨害文物管理罪的量刑標準不能一概而論,妨害文物管理罪一共包括以下十個罪名:
1、故意毀損文物罪。
2、故意毀損名勝古蹟罪。
3、過失毀損文物罪。
4、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
5、倒賣文物罪。
6、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
7、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8、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9、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
10、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
二、妨害文物管理罪的處理流程有哪些?
1、公安偵查階段。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認為需要逮捕的,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法院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一般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法庭審理後,人民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有罪判決或無罪判決。
三、妨害文物管理案件中公安機關需要偵查的事實有哪些?
(一)犯罪行為是否存在;
(二)實施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
(三)犯罪行為是否為犯罪嫌疑人實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責任以及與其他同案人的關係;
(七)犯罪嫌疑人有無法定從重、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免除處罰的情節;
(八)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事實。
在妨害文物管理案件中,法院需要根據具體的犯罪行為量刑,即便構成故意損壞文物罪,故意損壞文物罪的量刑標準也不是固定的。對於涉嫌妨害文物管理罪的犯罪嫌疑人來講,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給自身做罪輕辯護,嫌疑人認為不構成犯罪的也可以委託律師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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