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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刑事抗訴書範文什麼樣的

二審刑事抗訴書範文什麼樣的

一、二審刑事抗訴書範文什麼樣的

二審刑事抗訴書範文什麼樣的

刑事二審抗訴書範文

——市——區人民檢察院

抗訴書

——檢刑抗字第×號

——市中級人民法院:

——市——區人民法院於年月日以——法刑字第——號判決,對被告人——以——罪判處有期徒刑——年。經本院審查認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的部分犯罪事實應當認定而未認定,導致適用法律不當,量刑較輕。理由如下:

1、

2、

3、

——市——區人民檢察院

——年月日

(院章)

抄報:——市人民檢察院

二、刑事二審抗訴程式是什麼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抗訴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即必須製作抗訴書。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交抗訴書,並將抗訴書副本連同案件材料報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抗訴期滿後3日內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並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

上一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抗訴正確的,應當支援抗訴:認為抗訴不當的,應當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並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下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撤回抗訴不當的,可以提請複議。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應當複議,並將複議結果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在上訴、抗訴期限內,發現下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抗訴而沒有提出抗訴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在抗訴期限內撤回抗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不再移送案件;在抗訴期滿後第二審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準許,並通知第一審人民法院和當事人。

在上訴、抗訴期滿前撤回上訴、抗訴的,第一審判決、裁定在上訴、抗訴期滿之日起生效。在上訴、抗訴期滿後要求撤回上訴、抗訴,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第一審判決、裁定應當自第二審裁定書送達上訴人或者抗訴機關之日起生效。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三十一條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檢察院對法院所作出的刑事案件的判決不服的情況下,是可以提出抗訴的,但是看素是需要在法定的期間裡面進行提出的。並且是需要提交抗訴書,這樣法院才會啟動二審的程式。抗訴書當中需要說明自己的理由以及事實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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