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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筆錄放人還會有事嗎

做完筆錄放人還會有事嗎

1、做完筆錄之後會根據案件情況決定是否立案,最終該事件的處置結果下達之後才是真的事情結束。
2、刑事傳喚的物件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傳喚後必須使用訊問筆錄、而不能使用詢問筆錄。
3、對證人或不明確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適用刑事傳喚。
4、傳喚是指公檢法使用傳票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當事人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措施。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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