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有選舉權嗎
- 強制措施
- 關注:2.34W次
刑事拘留也有選舉權的,只要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
刑事拘留只是強制措施,並不是刑事處罰,更沒有剝奪政治權利,因此不影響選舉權。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qiangzhicuoshi/l8r09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