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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選舉權嗎

刑事拘留有選舉權嗎

刑事拘留也有選舉權的,只要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
刑事拘留只是強制措施,並不是刑事處罰,更沒有剝奪政治權利,因此不影響選舉權。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刑事拘留有選舉權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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