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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時間最短好辦法有什麼?

拘留時間最短好辦法有什麼?

一、拘留時間最短好辦法有什麼?

拘留時間最短好辦法有什麼?

1、最長是37天,最短是3天。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2、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3、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緝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4、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5、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6、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如果是已經被檢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般最多能關2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這是很容易被批准的)。所以本案是有可能延長關押到3個月.而刑事訴訟法還規定了其他延長關押期限的條件,總共加起來能關7個月.但照我看本案是不可能的,因為條件是:必須是這些案件: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一般情況來說,減少拘留時間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公安機關儘早向檢察院提出批捕申請。如果批捕申請成功的話,公安機關將會將犯罪嫌疑人轉移至檢察院進行看押正式進行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的話,檢察院將不會通過批捕申請,也會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

標籤: 拘留 時間 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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