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別人的財產有罪嗎?
- 暴力犯罪辯護
- 關注:9.1K次
一、故意傷害別人的財產有罪嗎?
肯定是有罪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刑事案件的審理時間是多久?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綜合上面所說的,他人的財產是不準任何進行侵犯,對於違法者不管侵犯的是屬於個人的財產還有屬於公有的財產這都是會受到嚴重的處罰,從而執法人員就會結合案件的情況進行判決,也讓受害者的財產可以在法律的保護之下從而不受到任何的損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baolifanzui/goey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