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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民事仲裁裁決申請是合理的嗎?

撤銷民事仲裁裁決申請是合理的嗎?

一、撤銷民事仲裁裁決申請是合理的嗎?

撤銷民事仲裁裁決申請是合理的嗎?

撤銷民事仲裁裁決申請是合理的行為。撤銷仲裁裁決是指有管轄權的法院,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依據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決仲裁裁決效力的司法監督活動。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完全否定仲裁裁決效力的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該裁定提出異議。仲裁裁決被依法撤銷後,當事人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應當撤銷仲裁裁決的情形有哪些?

(1)沒有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

(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7)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

(8)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9)被申請人沒有得到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式的通知,或者由於其他不屬於被申請人負責的原因未能陳述意見的;

(10)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與仲裁規則不符的;

(11)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流程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流程。

當事人因發生糾紛不能解決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或者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撤銷民事仲裁裁決申請只要是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就是合理的行為,並且我國的法律中對於符合可以撤銷民事仲裁裁決的情況也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法院將會對於當事人提出的符合條件的撤銷民事仲裁裁決申請的,法院會依法作出相關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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