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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還手算正當防衛嗎?

打架還手算正當防衛嗎?

一、打架還手算正當防衛嗎?

打架還手算正當防衛嗎?

正當防衛的限制條件,合法利益受到非法侵害。打架鬥毆沒有正當防衛之說法,還手不能算正當防衛。

我們發現有些時候當事人之間打架,一方造成了另一方損害的,此時傷人的一方往往會以自己是正當防衛為由進行抗辯。打架還手是正當防衛嗎?打架還手一般屬於互毆,不是正當防衛。《刑法》規定,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並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4、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相互鬥毆起因是雙方以侵害對方身體的意圖進行相互攻擊的行為,在正常的互毆中是一種相互侵害。但是,根據我國刑法學理論,在相互鬥毆中,如果一方已經停止鬥毆,向另一方求饒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緊追不捨,繼續實行侵害,此時鬥毆的性質已經轉化為單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進行正當防衛。另外,在一般性的輕微鬥毆中,一方突然使用殺傷力很強的武器,

另一方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此時相互鬥毆的性質也發生了轉變,後者可以進行正當防衛。互毆性質的轉化行為,是互毆中構成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正當防衛的意義

1.保障社會利益和其他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

2.震懾犯罪分子使之不敢輕舉妄動。

3.鼓勵公民同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做鬥爭。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到了不法的侵犯後,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不會受到侵犯也是可以行使正當防衛的,在進行正當防衛時必須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但是在行使正當防衛時也是要避免出現防衛過當的情況,如果防衛過當當事人也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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