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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與檢察院獨立嗎

法院與檢察院獨立嗎

法院與檢察院是獨立的。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同時也是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審查批准逮捕,其自偵案件的偵查,以及審查起訴,和所有公訴案件的提起公訴與出庭作控方。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行使審判權,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審判。法院與上級法院之間是審判監督關係,不是檢察院之間的領導關係。

法院與檢察院獨立嗎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標籤: 法院 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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