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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案證據不足怎麼判

民事訴訟案證據不足怎麼判

一、民事訴訟案證據不足怎麼判?

民事訴訟案證據不足怎麼判

民事訴訟證據不足的,法院會判決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敗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九十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後果。

二、民事訴訟可以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儲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三、民事訴訟舉證注意事項有哪些?

1、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儲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

4、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港、澳、臺地區形成的,應履行相關證明手續。

5、當事人提供外文書證或外文說明資料,應附中文譯本。

大多數民事訴訟中都是誰主張誰舉證,當然有少部分民事侵權糾紛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證據不足就意味著敗訴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民事訴訟不同於刑事訴訟,證據都需要當事人自行收集,除非因為一些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證據,才能請法院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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