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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不到位怎麼辦

執行不到位怎麼辦

法院執行不到位分兩種情況:
1.是法院本身執行不作為,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起訴。
2.是被執行人找不到,或者沒有財產或者故意隱瞞財產,這個處理比較難。
法院在執行案件時找不到被執行人的情況比較普遍,法院在執行案件時找不到被執行人一般有以下方法:
一是採取張貼查詢被執行人的公告,也可以採取公告懸賞執行;
二是在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公告“老賴”名單,讓廣大人民幫助查詢;
三是結合公安機關查詢;
四是採取諸如限制被執行人乘坐飛機、出國等手段逼迫被執行人執行;
五是積極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採取查封、凍結、扣押、劃撥等措施強制執行等。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報告財產義務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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