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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償權和求償權的區別是什麼

追償權和求償權的區別是什麼

一、追償權和求償權的區別是什麼?

追償權和求償權的區別是什麼

追償權和求償權的區別是概念不同。

追償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對被行政侵權行為造成損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予以賠償之後,對於有過錯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追回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的權利。

求償權是指在當權利、資源等因個人或集體而遭受侵害、損失的時候,所具有的要求賠償的權利。

二、求償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求償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求償權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所述,追償權和求償權之間沒有什麼可比性,日常生活當中比較常見的是求償權,類似於因車禍受傷,受害人對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就有求償權,消費者購物過程中遭受到財產損失的,對商家也有求償權。

標籤: 追償 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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