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損害賠償解答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

《民法典》中侵權責任違約責任能同時主張嗎

《民法典》中侵權責任違約責任能同時主張嗎

《民法典》中侵權責任違約責任能同時主張嗎
律師解析:民法典中侵權責任違約責任不能同時主張。
法律明確規定了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的情形,兩種責任發生競合時,為了權利人不會權利濫用,違約行為產生的侵權責任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個適用,而不能同時請求。
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sunhaijieda/renshenjieda/rg18l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