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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屬於什麼事故?

高空墜物屬於什麼事故?

一、高空墜物屬於什麼事故?

高空墜物屬於什麼事故?

高空墜物屬於民事侵權性質的事故。按實際情況,單純高空墜物,沒有造成任何後果的,不存在責任問題。但高空墜物造成侵權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另外,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情況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二、高空墜物歸哪個部門管理?

高空墜物是屬於城鄉建委、縣規劃局和縣材政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監管的。但是,當高空墜物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如果想要維權並不能直接去縣規劃局找行政單位的工作人員,還是得報案,可以通過派出所的調查確認侵權人之後,自己提起民事訴訟維權的。

三、高空墜物最高判多少年?

高空墜物的判刑標準是三年到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不過,如果並沒有給被侵權人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的話,關於高空墜物的這種行為一般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就算要判刑也得建立在受害者確認了實際的侵權人之後。高空拋物砸死人是一種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高空墜物一般都是屬於民事事故的,在沒有產生傷亡或者是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只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的。在發生了高空墜物之後可以向當地的城鄉建委或者是規劃局進行申請處理的。高空墜物最高會以故意殺人罪進行判處的。

標籤: 高空 墜物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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