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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逃稅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2021逃稅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一,逃稅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2021逃稅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一)、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逃避繳納稅款達到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就有可能被追訴。

《刑法》第201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根據《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逃避繳納稅款的立案追訴標準: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4、納稅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公安機關在偵查工作中,發現了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已

逃稅罪一旦確定,自己就需要學會有效的分析其中的限定,這樣問題的處理就會在具體的規定之下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但是需要自己在有關資料的準備上學會理性應對,畢竟涉及自己核心利益,如果自己的操作存在問題,事情就會有著不少的難度。

標籤: 追訴 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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