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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是行紀合同嗎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是行紀合同嗎

一、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是行紀合同嗎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是行紀合同嗎

不是,貨運代理合同是指貨物運輸代理企業接受收貨人或發貨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辦理貨物運輸業務並收取報酬的合同。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其特徵有: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行紀合同均為有償合同;行紀合同是諾成性合同、雙務合同;行紀人受託輸的事務為貿易事務。

二、貨運代理合同本身法律特徵

貨運代理合同屬服務類合同,除具有該類合同的一般特徵外,從合同主體、客體以及合同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上來看,還有其本身的特徵。

1.貨運代理人的特徵我國的貨運代理業是經由向國家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登記,並領有經營該項業務執照的企業法人組織專營的,其他單位與個人一律不得經營。因此,貨運代理合同中的貨運代理人是一個特定的主體。但是,貨運代理合同巾委託人的範圍則沒有限制,可以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公民個人、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等。

2.貨運代理人服務的限制性貨運代理人從事的代運工作是一種綜合性的服務工作,主要包括:

(1)提供代辦運輸的服務。

(2)提供倉儲保管的服務。

(3)提供代辦行政和財政手續的服務。

(4)提供加工承攬方面的服務。以上服務的目的均是為了實現貨物運輸。貨運代理人所提供的服務必須與運輸有關,這是貨運代理合同在客體方面的一個顯著特點。受這一限制,貨運代理人不得提供諸如旅遊、醫療、律師等與貨運無關的服務。

貨物代理運輸合同與行紀合同最大的區別在於貨物代理運輸合同需要以委託人的名義來提供服務,而行紀合同主要是以行紀人的名義來提供服務,因此貨物代理運輸合同並不屬於行紀合同,兩種是屬於不同型別的合同,需要進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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