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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重大誤解怎麼辦?

如果合同重大誤解怎麼辦?

一、如果合同重大誤解怎麼辦?

如果合同重大誤解怎麼辦?

可以要求解除。

根據《民法典》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誤解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因此,當事人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合同內容,也可以申請其撤銷合同。

另外,撤銷權的行使還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如果對方未反對撤銷權人作出的撤銷合同的意思表示,則可以直接發生撤銷合同的後果。由於可撤銷的合同屬於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誤解人行使撤銷權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否則撤銷權消滅,可撤銷的合同變為有效的合同。

二、認定合同中重大誤解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必須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當事人)因為誤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首先,表意人要將其意思表示表達出來(體現在合同條款中),否則無從評價其是否存在著誤解問題。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須是因為誤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錯誤認識與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2、必須是對合同的內容發生了重大誤解

重大誤解必須是對合同的內容發生了重大誤解,並導致了合同的訂立,從而使當事人能主張撤銷合同。在法律上,一般的誤解並不都能使合同撤銷。我國司法實踐認為,必須是對合同的主要內容發生誤解才構成重大誤解。因為在對合同的主要內容發生誤解的情況下才可能影響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可能使誤解的一方的訂約目的不能達到。

3、誤解是由誤解方自己的過錯造成的,而不是因為受到對方的欺騙或不正當影響造成的

在通常情況下,都是由表意人自己的過失行為造成的,即由其不注意、不謹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則不能按誤解處理。法律不允許當事人在自己具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藉口其實施的行為對自己不利而隨時提出撤銷。在實踐中區分一般過失或者重大過失,應根據具體情況來定。

4、誤解直接影響到當事人所應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有可能對誤解人造成較大損失

正是由於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發生認識的錯誤,並基於此種錯誤認識而訂約,必然會影響到其所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因此才能稱為重大誤解。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誤解會給誤解方造成一定的損失,法律正是從保護意思表示不真實的誤解方的利益出發,才允許其撤銷或變更合同。如果合同尚未履行,也可能僅造成輕微的損失,甚至未造成實際損失,此時,仍應當按重大誤解對待。若以造成誤解人較大實際損失為條件,則勢必會把尚未履行的重大誤解合同排除在外。

綜合上面所說的,因合同存在重大的誤解,對於誤解人來說是可以及時的終止合同,從而可以要求對合同進行解除,但對於誤解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進行處理,如果合同的條款已在履行,那麼一般是很難保障到自己的合法利益。

標籤: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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